1、再次明确去产能不放松的坚决态度,力争提前完成“十三五”的上限目标。《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 年)》要求钢铁行业在“十三五”期间粗钢产能净减少1.0~1.5 亿吨,总产能降低至10 亿吨以下。工信部原材料司钢铁处处长徐文立在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2017 年12 月9 日主办的“2017 中国钢铁原材料市场高端论坛”上提到“十三五”前两年,钢铁完成去产能已超1.15 亿吨。2018 年将继续坚定不移抓好钢铁去产能工作,力争提前完成“十三五”的上限目标,去产能将持续深化。
2、再次强调保持对“地条钢”高压态势,建立打击“地条钢”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死灰复燃。2017 年我国全面清除了1.4 亿吨的“地条钢”产能,彻底扭转了钢铁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但面对高企的钢材利润,部分地区“地条钢”有死灰复燃的迹象。2017 年11 月国家发改委下发《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查处顶风新上“地条钢”加工点有关情况的通报》,针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上“地条钢”加工店进行了取缔查封,提出将于2018 年对“地条钢”易发高发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地条钢”专项督查,强化联合执法,完善举报制度,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
3、再次强调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增产能,新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已制定完成或即将落地。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增产能,2017 年7 月11 日中钢协副会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频炉改电弧炉的政策条件并未放开,且对原已具有电弧炉产能指标但没建成电弧炉,而是建成了中频炉且已生产的企业,拆掉中频炉后,不允许再建设电弧炉;另外,部分地区还存在“产能置换范围不清晰”、“未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比例”、“普、特钢产能转换”,工信部已制定了新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或在今年落地实施。
4、提升供给质量,支持电炉钢发展,推进钢铁产品向中高端迈进。从生产方式上,研究支持电炉钢发展配套政策措施,鼓励现有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转型为电炉企业,利用电弧炉在冶炼优特钢以及环保方面的优势提升供给质量;从产品结构上,瞄准制造强国需求提供有效供给,加强钢材创新品种研发实现“质量强国”。
5、绿色发展,环保高压或加速落后钢企退出。结合环保部2017 年6 月发布的“《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我们认为环保高压将常态化、环保标准将日益严格,高企的环保改造投资和运行成本或将倒逼经营能力一般的环保落后钢企加速退出,同时利好脱硫、脱硝等工业环保设备领域。